近日,哈尔滨哈西服装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2 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刘明、吴希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副 53 号的哈尔滨哈西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抽查。经检查,发现其消防控制柜主机存在 30 处故障点,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依法对其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经调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属于较轻情形;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情形,以上事实有编号〔2024〕第 8018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哈南消即字〔2024〕第 7412 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哈尔滨哈西服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哈尔滨哈西服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万8500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哈尔滨哈西服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合并执行:现决定给予哈尔滨哈西服装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6万8500元整的行政处罚。